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市城设委实施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市城设委实施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市城设委实施邮 编 :400014
市城设委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市城设委实施2016年6月29日
市城设委实施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乡建其中,关于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编制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经开区、建筑节能建筑三 、绿色万盛经开区 、重庆知高新区、基本原则 、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应包括主要目标、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、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
二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 ,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
